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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15日晚会上,泡菜红烧肉预制菜使用甲状腺沟肉的消息再次将“预制菜”推上风口浪尖。事实上,不少消费者发现,无论是去餐厅还是点外卖,都不乏预配菜品,但很少有店家明确告知某道菜品使用了预配菜品。那么,餐厅在使用预制菜肴时是否应该向消费者明确说明呢?
当记者随机采访消费者对餐厅使用预制菜品的看法时,不少人直接表示“不喜欢”。 “预先准备好的菜肴是一个陷阱,我不喜欢它们。” “一些连锁餐厅更喜欢使用预先准备好的菜肴,所以我们通常会选择非连锁餐厅来尝试。”
记者走访多家餐厅发现,各种半成品袋子的使用已不再是例外。在一些店里,从配菜到食材,一切都由中央厨房“统一处理”。不少商家表示,这是为了保证口味统一,减轻门店人力压力。店家表示:“我们都是从统一的中央厨房发货,包括半成品、肉,还有我们切好的菜。” “就像小火锅里的汤,里面有半成品,因为新鲜的时候比较费时间,比较耗费人力。”
预制菜肴是指采用标准化流水线进行预处理、预包装的成品或半成品。它们可分为即食食品、即食食品、即热食品和即食食品。然而,对于现在喜欢吃、煮的中国人来说,预制虽然解决了方便、快捷的问题,但也意味着不够新鲜。比如有没有添加防腐剂?对于这个问题,不少餐厅守口如瓶,拒绝接受采访。
那么,如果餐厅使用预先准备好的菜肴,是否需要告知消费者呢?答案是肯定的。专家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有权了解其购买的商品的真实状况。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硕士生导师谢学凯指出:“预制菜肴可能涉及包装和运输,因此味道和新鲜度远不如现炒菜肴。又比如同样的菜,现炒的,肯定比预制菜贵,如果商家把预制菜当作现成菜卖给消费者,没有提前通知消费者,那就当然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侵犯。”
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预制菜肴国家标准尚未正式实施,监管部门在对餐馆执法时,发现使用预制菜肴时,只会对其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没有强制要求使用或不使用预煮的菜肴。
“现在做好的菜品可能确实没有相应的限制,但我们对它们的食品安全是有要求的,都是合格的,有相关的检验报告,储存过程是否冷链都有相关要求。”市场监管办一位负责人表示。
但业内人士表示,连锁餐饮品牌通过使用合法合规的菜肴,能够更好地落实质量控制和食品安全。 “为了保持它的味道,保证它的新鲜度和口感。” “因为如果是私下加工的话,门店管理起来比较困难,而且我们担心食品安全问题,所以都是让中央厨房来送。”
市消保委认为,预制菜品没必要谈。关键是要给消费者选择权和知情权。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唐建生表示:“消费者对餐馆的服务要求是什么?可能人均单价比较高,消费者感觉光是为了吃饭就花了很多钱。”菜肴由厨师亲自烹制,采用新鲜食材。”所有食材均在餐厅加工。因此,如果要使用预制菜肴,商家应该向消费者明确说明。”
此前有消息称,熟食国家标准报送已出炉,预计近期实施。有学者建议,在制定明确的国家标准的同时,还应建立保护消费者对菜肴知情权的机制。如果餐厅没有主动告知食材中包含预制菜品,需要有一定的惩罚机制,保证消费者能够自主选择,安心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