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文章给大家介绍了针对C端消费者的2C农业模式。本文讨论与C端相呼应的B端粮食配送,并审视2B粮食配送农业模式的理论框架。
一、背景概述上一篇文章直接介绍了直接面向C端消费者的2C农业模式。与C端相呼应的是B端送餐(团餐)。
B端餐饮配送的总体特点是数量适中、品类多、品质要求低、地域性强,同时纸质可经营但差异化程度低。有些团餐要求食品安全水平高、供应稳定、客户关系密切,可以发展为区域性团餐。因此,这次提到的配餐也需要排除事业单位、政府食堂、学校食堂等团餐。
B端食品配送行业目前纯粹是电商模式,包括最大的美菜,是利用小程序打造的全县范围的B端食品配送电商,只能实现差异化的网上订餐、送货上门等。送货上门,以及产品和价格管理、营销活动管理、称重容错、供应商录入等。至于质量控制、减少损耗、采购寻源、加工监控等,几乎不可能在线完成。这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任务都需要物联网的支持。
因此,需要拥有物联网技术的上市公司来扰乱/打破这一局面。否则,仍是原来的区域性小程序电商模式,接触点仅涉及销售区域的一级批发市场。同时引入原产地政府和销售地政府(原产地:销售地为1:n),采用政府配对模式进行供应商采购,配合贸易端农产品溯源,完善附加值服务,作为县域供应商的一项举措。条件之一。
这也保证了物联网上市公司可以销售自己的产品,涵盖生产端、加工端和贸易端。当然,物联网上市公司所在地方政府将是一个很好的突破点。
2. 2B粮食流通农业模型的理论框架。 2B粮食配送农业模型的具体模型如下,为简化图。其核心理论与之前的其他模型是一致的。农业的出路是政府主导+贸易。否则,食品流通行业仍将是分散的、无法集中的。
在该模式中,物联网上市公司将是产地贸易商、物流个体户、销售区域贸易商、流通企业/互联网在线流通平台、2B终端客户、消费者(用户),还包括产地政府产地和销售地当地政府还将提供物联网上市公司的技术支持。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模式的出发点不再是农业生产主体,而是产地的贸易商。
(一)原产地贸易商
原产地贸易商具体可分为养殖贸易商和种植贸易商。养殖更适合这种模式。例如,猪肉/肉牛。一个产县的猪肉可以供应多个销售县,生产企业和贸易企业是一个实体,事件责任体系更加完善。
物联网上市企业可以在贸易端提供在途监控和防串货服务,促进操作规范化和贸易可追溯。
(2)物流个体户/物流公司
现在物流个体户和物流公司通过当地信息中心、云满满卡车帮等完成物流配送信息匹配,对于物流方来说,只需要信息匹配+物流轨迹即可。无论该软件的GPS定位策略是否可以伪造,都可以认为其完整性是得到保证的。物流轨迹也可以依赖物联网设备监控。
此外,质检也是物流个体户与销售端贸易端/批发商之间的重要环节。它将成为销售地控制原产地质量的渠道。也是产地和销地政府结成产销对接(联盟),共同造福国家。对于消费者来说,这部分市场监管同样适用于C端消费者。具体需求仍需物联网上市公司深入挖掘和推动。
(3) 销售商/批发商
目前来看,销售贸易商/批发商是大多数食品流通企业供应链的起点。食品流通公司每周向固定供应商报告需求和价格,包括谷物、大米、油、盐、调味料、肉类和蔬菜。
在这一领域,物联网上市公司提供的软硬件可以保证农产品的质量和重量,以便配送公司/互联网在线配送平台在订单聚集后可以统一下单。不同类别农产品的价格还需要提供长期价格和浮动价格。调整后,对于食品流通企业来说,这个价格就是进货价格。品质可用于贸易溯源,满足C端用户、事业单位食堂的额外需求。
(四)食品流通企业
包括流通企业和互联网在线流通平台,他们是这一模式价值链的核心,也是最需要产销地政府服务的参与者。他们会获取前端2B终端客户每日的订单需求,汇总后向前端销售贸易商/批发商下单。
物联网上市公司必须牢牢聚焦食品流通企业。有两个出发点:
1)帮助扩大其本地市场份额,使物联网设备成为进入壁垒之一,并提供潜在客户。帮助食品和饮料公司增加收入。
2)通过产销政府联合产销,帮助其构建供应商选择体系,提供更便宜、质量更好的单一农产品,帮助食品饮料企业降低成本。
(5)2B终端客户
2B终端客户是这条价值链的支付者,包括外卖店、小餐馆、连锁餐厅、酒店等。至于企事业单位和学校食堂,他们的需求是相似的。主要依托物联网硬件帮助2B终端客户解决交期、价格合适、质量保证等问题。送货到位,让他们不用早起去二级批发市场准备饭菜,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集中在运营上。交付到位主要取决于时间和幅度。
价格合适,主要针对外卖店、小餐馆等。如果采购者和连锁餐厅、酒店的老板不是同一个人,采购者很少会关注价格。因此,它可以给老板提供一个报表功能,类似于上市公司财务分析的精简版。质量保证是消费者和地方政府需要关注的,因为这是2B终端用户的额外需求。
(六)消费者
消费者主要关心食品安全和价格。食堂等场所食品配料生产过程的可视化满足了他们的食品安全需求。价格暂时不用考虑。对于精品酒店来说,生产可视化已经是一个硬性指标。
(7) 原籍国政府
与销售地政府相比,原产地政府在价值链中的重要性较低。可以从销售地的贸易商/批发商入手,产品政府基本上只能提供农产品的少数单一产品。但从产销对接和扶贫角度来看,产地政府需要物联网上市公司包装,而且产地也有食品流通产业。
(八)销售管理
地方政府是该模式价值链中第二重要的点,也是物联网上市公司进入该行业的一个点。
一是依托物联网设备构筑行业壁垒,打造地方标准;二是引入地方政府形成帮扶闭环,并逐步延伸至全产业链。三是为各环节角色提供相应的软硬件支持,高举食品安全大旗;最后,为食品流通企业提供了降本增收的好办法——个物联网软硬件应用场景。以上只是初步的想法和详细的分享内容。后续所有的商业模式都会以系列的形式一一介绍和讨论。但农业的核心,我理解为“政府+贸易”。这条主线将会是一致的。大多数情况下,贸易是批发贸易下的买方市场。
作者:清河洛河清,农业产业产品经理,公众号:农业一两件事
本文最初由@清河鲁河青发表在《人人都是产品经理》上。未经许可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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