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加强集中供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

标题:五部门加强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强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集中供餐单位食堂承包。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减少食品安全风险,不断提高集中就餐单位食品安全水平。

《通知》号要求推动集中就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督促承包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管理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应急处置,严格责任追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及时交换信息,形成合力,共同维护集中就餐单位食品安全。

《通知》 明确集中供餐单位对其本单位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承包企业对其承包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行业管理职责,市场监管部门要强化监管职责,加强重点检查,实行联合惩戒和信用管理。

《通知》强调,承包企业在集中就餐单位食堂所在地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高校申请集中就餐单位食堂许可证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教育程度与管理水平之间的对应关系。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不得承包集中供餐单位食堂。 (记者林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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